近日,接群眾舉報,濟南市工商局直屬分局在市中區(qū)某食品店查獲一批冒用“有機”標識的食品。經工商調查,店主無法提交相關證明,工商人員令該店將商品下架。
在檢查過程中工商工作人員取樣一袋1公斤裝、價格為48元的“有機”大米,并讓該店主出具“有機”食品證明,但店主卻百般推脫,始終沒有提交,執(zhí)法人員只好將該種商品下架封存,等候進一步調查。
事后,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有機食品”價格幾倍于普通食品,因此在利益的驅使下,不法商家頻頻以多種方式假冒出售“有機食品”。一是未經認證擅自在其食品上標注“有機”字樣;二是食品生產廠家印制仿冒或假冒的“有機認證”標識貼在商品上,假冒“有機食品”銷售。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有機”食品外包裝上必須同時標注“有機食品”標識和認證機構名稱或者代表認證機構的標志。而目前市場上待售的部分“有機食品”雖張貼了“有機食品”標識,卻沒有標注認證單位名稱或代表認證機構的標志。此外,“有機食品”的認證有效期為一年。然而市場上待售的部分“有機食品”在一年認證有效期滿后并未向原認證機構提出“保持認證”申請,在其認證標識已經過期的情況下繼續(xù)擅自使用“有機”標識。
在次,記者提醒廣大消費者朋友,在選購有機食品是一定要認準標注認證單位名稱或代表認證機構的標志,向店方提供相關認證證明,以免買到假冒有機食品,做到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