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yè)設置“包房消費”、“禁止自帶酒水”等“霸王條款”,在武漢是否存在?市消協(xié)昨天公布了近期暗訪結果:“禁止自帶酒水”條款已銷聲匿跡,“消費”都“變身”成服務費。
餐飲業(yè)設置“包房消費”、“禁止自帶酒水”等“霸王條款”,在武漢是否存在?市消協(xié)昨天公布了近期暗訪結果:“禁止自帶酒水”條款已銷聲匿跡,“消費”都“變身”成服務費。
連日來,市消協(xié)人員對我市湖錦、艷陽天、漢口私廚、老漢口公館、華美達光谷大酒店、新世界酒店中餐廳、亢龍?zhí)、馬可孛羅酒店中餐廳共8家店進行了暗訪,發(fā)現各大酒店都允許自帶酒水,并且都不收“開瓶費”.
暗訪中還發(fā)現,8大酒店的包房,都沒設置“消費”,但所有酒店,分別按10%或15%的標準,收取服務費。
湖北萬澤律師事務所陳燕雄律師認為,酒店加收服務費,法律并未禁止,但是,店方應事先以明示,告知消費者要收服務費,以及服務的內容和標準等;其次,店主應按明示的內容提供服務,公平交易,不得虛假承諾,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市消協(xié)負責人說,目前,大酒店已不設消費了,但仍有小型餐飲企業(yè),既不明示,又不告知,巧立名目收取“餐具費”、“臺位費”等,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